做功德人——居家喘息服務員

換新機構做居家喘息也作了有一個多月,我知道這可能不是機構的問題,是制度的問題。畢竟兩家薪水是一樣的,但是還好新機構有替我保勞健保,以及醫護相關的問題都有人可以做詢問。
說真的居家喘息照顧工作還真的是做功德,他跟居家照顧服務不一樣,居家照顧服務一小時實收170元(每個機構單位不同會收一些行政以及教育費用,但基本上實收服務一個小時170元,雖然居服員舟車往返的交通時間不被算在內計算)居家喘息則是有彈性臨時性的接受案,就是家屬可能五天後要出門,就會聯絡長照機構,然後馬上媒合機構單位派適合的人做服務,也有可能昨天家屬申請今天就到府服務。而居家喘息的費用是日薪制一天1000元,並服務8小時,試算1000元/8小時=125元,比台灣最低薪資133還要少,還好機構有幫我保勞健保。對我來說居家喘息頂多只能算是兼職的工作,機構會希望可以丟派更多的時間給我們,我如果要做全職,說真的一個禮拜五天,四個禮拜20天作滿,不過最多才2萬元的薪水,一個月坐滿31天也是3萬1,更不用說假日工作日薪一樣是1000元沒有什麼假日加班薪水兩倍這件事情,相較於其他更加優渥的工作機會比比皆是(全家、加油站、社工)。而且在花蓮很多照顧服務員對於這種兼差性質的居家喘息服務是無法被登錄的,因為本身可能有其他的保險,兼職工作的、農保或是其他。
往上追朔,居家照顧服務跟居家喘息的除了工作性質的差別之外,薪水為什麼差很多?居家照顧服務是社家屬負責的;居家喘息則是照護司負責的,又他們把居家喘息與機構服務綁在一起,但是居家護理所可以提供居家喘息服務(?),這要看看法源從哪裡來。總之,照護司對於照顧服務員似乎沒有什麼特別的關注與保障,一切依照承接之機構執行為主,外面沸沸揚揚倡議的照顧服務員薪水一小時180元跟照護司底下的居喘照服員沒有任何的關係。我還聽過在前機構裡面反映薪水是不是比最低薪資來要低?回應給我的是:「人家在醫院裡面的照顧服務員是24小時的服務也才1800,換算比較起來你的8小時1000元已經算多了。」在醫院體制裡面的照顧服務員,與居家喘息的照顧服務員是不是同樣都出自於照護司底下的服務制度?如果是這樣,照護司真的要好好被檢討為何這樣對待血汗做功德的服務員。
這個在我眼裡幾乎是穩死的居家喘息服務制度沒有辦法滿足我,並讓我有許多的疑惑,我想他的條件也根本無法滿足更多的服務員,但是為什麼還是有人願意作?我並沒有問過其他服務員,我想有空見面需要好好的聊聊。不想矯情,但是與個案的相處卻真的是給我繼續服務的動力,服務過的幅員從秀林、崇德到花蓮市區,沒有很多案,只是相互配合著時間去做,我的要求是希望服務自己truku的族人,因為我喜歡用母語跟長輩對話,前天,一個偶然,因為機構派不出人,我的時間又可以,於是就服務了市區的一個客家人家,阿嬤第一語言是客語,第二語言是閩南語,家屬要出門去遊玩,我來陪著阿嬤。我注意到護理師跟家屬的對話:「你們在區姓范的很多客家人,我原本要配一個客家照顧服務員,但是剛好他腰扭到。」滿有趣的,靠姓氏可以揣想族群,不過套在原住民身上漢姓可能不太適合揣想。陪阿嬤的過程中,不知道是語言無法溝通還是她防衛心比較重(居喘不像居家可以長時間建立關係)我們無法溝通,我跟他說閩南語,他回我中文,我跟他說中文,他卻只是笑笑點頭或者揮手搖頭,這個困擾在協助沐浴上,阿嬤不願意。每隔一段時間我就問,都巧妙地騙他去浴室了,他還是不願意,那我也沒有辦法,就安靜的陪在她身邊寫寫日記。回想,對象是自己族人的時候,其實很多生活習慣是即使不用太多話也可以理解,加上語言是可以溝通的,所以基本上很順心,我們還可以聊一些五四三;但是面對客家阿嬤,我也會擔心做了什麼事不小心踩到她的點,而且我們真的是你看我我看你的,然後比手畫腳(明明人家會講話!),有點氣餒的溝通,不過就是安靜的花時間在陪她,還好她跟我吃東西吃得滿開心的。為什麼要繼續做?我很喜歡身體勞動的感覺,走了這一些經驗,才知道真的知道照顧服務員處境,要長照的環境變好,首先自己要能喜歡,但只能說制度面上有很多需要繼續改變的地方,我是——做功德人。

留言

熱門文章